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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先期準備
人員 15人+1攝影
人員:小節 小冰 企鵝 小毛 小狗 QOO 小依 老爹 宏偉 阿貓 阿本 又又 阿賢 淑樺 小黃
配置
12位 裝扮人員
小節 小冰 小毛 企鵝 QOO 小依 老爹 宏偉 阿貓 阿本 阿賢 小黃
3位 服務人員
小狗 又又 淑樺
1位 攝影
(義務贊助 大悲)

原先案件詳細內容
委託人: 范小姐(小峰轉介)
工作: 裝扮娃娃遶境
時間: 4/12 中午12點~6點
薪資: 最後談定為700 附兩餐 (原600 附兩餐)
集合點: 原定集合點彰化文化中心 (前一天晚上改為 彰化 東芳國小)

過程:
早上
八點30台中大里愛買集合
九點出發
10點30到達文化中心
11點30 所有人員到齊
11點50出發至東芳國小
1點到達東芳國小
2點雇主到達
2點10分著裝
2點50分上花車
3點趕上先行車隊 開始遶境
5點中間休息 開始協調所剩加班問題
5點20 協調破裂 雇主不願溝通
6點 自動下班 與雇主請薪 雇主以繞境未結束為由 不願意給與薪水 持續僵持
6點30 雇主釋出善意 願至廟方協調 但不保證給予薪資 再次僵持
7點30 雇主再次釋出善意 立即動身至南瑤宮與廟方協調  但不願夥伴到達 我們堅持前往
7點40 到達 南瑤宮 雇主入內協調 申稱 協調未果 要支薪 需在廟口再次穿裝合照 才給予原薪水700 我方不肯 破局
7點50 雇主聲稱去領錢支薪 離開現場
8點20 雇主未回 現場雇方人員與我方人員起口角 我允許我方夥伴報警
8點35 警方到達 雇主不接聽電話 無法協調 持續爭執
9點 入內與廟方 廟方說明不須照相遶境未完成也可領薪 與雇主說法差異頗大
9點10 雇方人員說明雇主願出原薪水700+100 請我們在廟口再次穿裝合照 我方不肯 再度破局
9點30 雇主出現 聲稱願意和解 並不照相也可給予薪水 結案

夥伴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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